不用拿自己的钱还,但有两个动作做错,就可能变成你自己的债。
法律原则是「限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部分自愿偿还的除外;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房子值一百万、欠债一百五十万,你最多以一百万为限还,剩下的五十万不用你贴。
真正的坑在「放弃」二字。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江西万载县法院有一案,父母在庭审后才书面声明放弃,且已实际占有使用儿子的车辆,法院认定声明无效。所以决定放弃前,别取存款、别办过户、别住进去,声明最好办公证。
顺序上,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明确分割遗产应先清偿税款和债务,但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三步操作:一查遗产,凭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查房产、存款、股权;二查债务,征信报告、催款记录、被执行人名单;三定方案,遗产大于债务就继承后清偿,倒挂则书面放弃。继承来的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但申请执行人需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从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