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不是卖普通的商品,金额比较大,操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具体的购房步骤,一般卖房收款主要分三大块:房屋款、
物业交割保证金,户口迁出保证金,其中房屋款又分为两个部分:定金和房款;如果房屋是要贷款的话,那么房款还要分成:首付款和贷款两部分。
卖房的时候什么时候应该收取什么款项?每次金额是多少?
一、定金,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支付,一般金额少是直接支付给卖家,如果金额比较大就由第三资金监管;这个金额一般是在房屋款的5%左右;
二、首付,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局递交过户手续之后,房屋过户之前应该付首付款;首付款的金额根据当地房屋政策来,一般是房价的3成,这3成里面包含前面交的定金;
三、货款,买卖双方在房产管理局做了产权变更之后,新的房产证给到银行,由银行将剩余货款支付给卖家;这里的金额是房屋款项的65%左右,具体的要看交房预留多少保证金;
四、物业过户,双方房屋交接以后,应该预留相应的金额作为物业交割的费用,这个费用一般交给第三方作为保管,等支付完前面物业交割费用以后,多出来的再支付给卖家;这里的金额一般是100元/平方左右预留;
五、户口迁出,当买方买了房子之后应该要把户口迁到自己的房子名下,如果卖方房屋交接以后不把户口迁出,对于买方是不公平的,为了公平起见,卖方需要预留一部分金额作为户口迁出的保证金,一般这个也由第三方监管,等户口确定迁出以后,再把这个款项支付给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