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家庭,父母去世后子女都会继承房产,一般如果没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特殊情况,就按照法定继承执行,那么房产法定继承如何办理呢,继承过户需要些手续材料呢?
一、法定继承的开始
自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二、遗产的范围
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三、法定继承人范围
要实现法定继承,首先得清楚自己是否为合法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如何办理法定继承
(一)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继承人欲对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法定继承,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办继承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继承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交:①身份证;②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交:①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②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③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公安部门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交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①结婚证;②如离婚的,提交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③如未婚或未再婚的,提交其生前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6)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①证明信格式可到公证处网站下载或到公证处索取;②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中有关配偶、父母、子女关系记载材料的复印件;
(7)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8)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9)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10)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11)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①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②2声明书文本;③与声明书内容相关的证据材料、财产凭证等;④办理声明书公证,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在公证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名、捺手印,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12)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申办委托书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①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②办理委托书公证,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在公证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名、捺手印,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13)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申办监护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①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②证明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应提交其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监护权的有效文件。③证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残人监护权的,应提交其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监护权的有效文件;
(14)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2、申请免税批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对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4】1036号《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继承人向被继承房产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免税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件;
②继承公证书;
③房产证;
④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
⑤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办理过户
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所需提交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继承公证书;
③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免税批复
⑤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⑥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⑦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公证书;
⑧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包括法定继承的手续流程以及需要哪些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