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是强制的,但责任首先在房东;租客不备案,主要影响自己能享受的权益。
依据是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国务院令第 812 号)。第八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应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出租人未办理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
不备案的影响有三块:提取公积金、办理居住证、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很多城市要求备案凭证,没有办不了;二是发生押金、维修、腾退纠纷时,备案合同是最有力的证据,《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这类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三是《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合同连续履行达规定期限的,承租人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备案是认定的基础。
自己办也不难:登录当地住建或房管部门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多数城市政务 App 有入口),上传双方身份证、权属证明和合同照片,多数当场办结,最长 3 个工作日;房东不配合的可自行提交。
提醒:备案完全免费,收「备案费」属违规;合同效力不以备案为前提,只是少了这层证明力。